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13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5  点击量:

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行申请制,一年集中受理学位申请两次。现将2013年下半年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附件1)规定的相关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取得东北师范大学相应学习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2.课程成绩符合以下条件:

函授教育:实行学分制的按当年授予学位学分标准执行,学年制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及其以上;

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网络教育: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其以上;

开放教育:统设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

3.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地区的学位外语考试,经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请参阅吉林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说明第二条)。

4.无考试违纪记录。

二、自考生需进行网上学位申请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学位申请数据的准确性,面向自考生(含自考二学历)开通“学位申请网上报名系统”,自考生须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完成学位申请。网上申请须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登陆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考学位申请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现场确认。

第二步:结果查询

自考办将对网上提交的申请学位信息进行初审,学生可在2013年10月15日后登陆以上网站“自考学位网上申请结果查询”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须网上打印《东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三、申请学位材料及要求

1.提交纸质材料:

(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或打印《东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登记表》,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照片用于粘贴学位证书,必须按要求规格提交)。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手工填写要求使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工整;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可在“吉林省学位考试网”上打印;

(4)函授生、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学生提供成绩单复印件,自考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吉林省自考办(电话:0431-84658737)开具的毕业生成绩证明(必须圈示出6门主干课的成绩,如80或eq \o\ac(○,80)80;缩印在一张A4纸上),打印或复印以上材料均用A4纸。

以上材料按序号(1)-(4)排序。

申请人所持有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成绩单、学位外语合格证等材料上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请。经审核,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一律不退还申请材料,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授予学位责任自负。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学位信息上报注册时必须同时上报与学位证上粘贴的照片为同底的电子版照片,因此,申请人必须网上提交与申请表上粘贴的小二寸蓝底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照片(2011年、2012年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现场报名时已通过新华社采集照片的除外,名单见附件3),照片大小必须控制在20K以内,用18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注册学位信息后果自负。自考生通过学位申请网上报名系统直接上传,函授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务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电子照片传到lihz694@nenu.edu.cn信箱,邮件主题为学生姓名。

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成人本科(含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纳学费200元。

四、集中受理申请(现场确认)相关事宜

1.时间:2013年10月26日(周六)8:00—16:00

2.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5楼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及学生部。

3.申请方式:

自考生:在自考部现场确认。自考生只进行网上提交申请学位信息未进行现场确认,申请无效。现场确认时若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但不受理邮寄的申请材料和学位申请学费。

函授生:在学生部提交申请材料。外地函授毕业生可邮寄申请材料和学位申请学费。

网络教育:由所属校外学习中心组织申请,由学习中心统一将申请材料及学费寄至指定地址。若所在学习中心已撤销,申请人可自行邮寄相关申请材料及学费。

开放教育: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申请。

4.乘车路线:由长春站乘6路、66路或306路公共汽车到自由大路站下车。

5.咨询电话:0431-85099952(自考) 0431-85099507(函授、网络教育)

五.邮寄申请材料及学费汇款地址

1.外地函授及网络教育毕业生邮寄申请材料及学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2.申请材料及学位申请学费均寄至以下地址: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部

收件人:李红珠(收)

邮 编:130024

电 话:0431-85099507

注意:学位申请费请通过邮政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中一定标明“学位申请学费”和申请人姓名。

六、证书发放

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将于2014年3月在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