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及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1  点击量: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统一鉴定。“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心理咨询领域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有效依据,是心理咨询方面学识和技能高低的证明。我校作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方便校内外学生和社会人士的求职和任职需求,获得“心理咨询师”证书,现将“2012年秋季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和考前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考试报名、考前培训的级别为三级、二级。报名时需交教材费(可选)、培训费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一、考试报名

报名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8日—9月27日,(8:30—16:30,双休日休息)

报名地点:本部校区田家炳楼515室

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7日

联 系 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85099952 13504420782

二、考前培训

培训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组织,培训须知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8日—9月27日(8:30—16:30,双休日休息)

报名地点:本部校区田家炳楼706室

培训时间:2012年9月1日至11月10日,周六、周日全天上课,晚上上二级技能课。

培训地点:本部校区逸夫教学楼第五教室、田家炳楼319教室

联 系 人:教育科学学院 王老师

联系电话:85098050

附件:1.“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须知

2.“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前培训须知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