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论文选题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点击量:

奥鹏各学习中心及各位同学: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学安排,2023年春季学期论文工作将于2023年1月31日12时正式启动。本次论文写作分为两个论文批次:2301毕业论文批次(非申请学位),2302学位论文批次(申请学位)。

参加本次选题及写作的学生请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入“学生中心”→左侧的“我的论文”完成选题相关操作。

一、选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入学批次:高起本为1903批次及之前在籍学生、专升本为2109批次及之前在籍学生。

2.选课学分要求:需选够教学计划中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

二、选题时间

2301毕业论文批次(非申请学位)选题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12时--3月1日12时。

2302学位论文批次(申请学位)选题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时--2月23日12时。

具体的各环节稿件提交时间请查看附件中的时间安排表,请注意严格按照时间提交,逾期不再予以补交。

三、注意事项

1.需申请学位的同学请选择学位论文写作,即选【2302学位论文批次选题】,否则无法申请学位,请慎重选择!

2.毕业、学位论文均必须进行论文查重。注意,查重全面启动为跳转维普专业平台进行论文查重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①毕业论文终稿查重比例不得超过30%;学位论文初稿查重比例不得超过40%、终稿查重比例不得超过30%;一旦超出将会限制学生稿件提交。

②毕业论文有1次免费查重机会,学位论文有2次免费查重机会,免费次数用完继续查重需要学生自行付费,付费标准为2.7元/千字符。

3.首次写论文的学生请先确保已经选课,2023年春季学期选课后第二天方可选题!重修不收费,请直接选题,不需要重新选课。

4.在论文申请选题期间内,学生可以取消、改选论题。

5.按照附件中论文写作要求、时间安排完成论文并在平台上提交稿件。

 


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助学服务部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