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事业发展,调动各校外学习中心做好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办学工作的积极性,加强校外学习中心自身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校外学习中心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2012——2013学年在招生、教学、学生管理以及学习中心自身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习中心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学习中心:我校授权且已连续三年招生的校外奥鹏学习中心。
先进个人:我校授权且已连续三年招生的校外奥鹏学习中心的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优秀校外学习中心20家,先进个人30名。
三、优秀学习中心评选办法
学院将从招生、教学、学生管理以及学习中心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对申报的学习中心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招生、教学、学生管理各占30分,学习中心自身建设占1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招生工作考核内容:
1、能严格遵守教育部与东北师范大学及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关于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办法,遵守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网络教育招生管理规定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
2、校外学习中心的负责人和招生人员相对稳定,有责任心,工作连续性强;
3、大力拓展生源渠道,能够适应招生市场需求,招生工作有创新,有新的举措和先进的经验和做法;
4、招生人数逐年增加,年度东师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上;
5、未出现过违规招生现象,不作虚假招生宣传,年报年检及时准确。
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1、现有东北师范大学在籍学生不少于100人;
2、学习中心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热爱网络教育事业,积极投身东师的网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学习中心负责教学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工作连续性强;
4、工作认真负责,周到细致,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广大师生服务;工作规范,效率高,质量意识强;
5、熟悉每个教学环节,能及时准确地向学生传达教学信息,督促和协助学生按时完成选课、作业、考试、论文等教学环节;
6、课程考试环节组织严密,严肃考风考纪,未出现考试舞弊现象。
7、能积极主动与我校交流教学管理工作情况,热心东师的教学改革,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学习中心评选:
1、未能按要求组织学生及时进行毕业论文选题及写作工作,影响了学生正常毕业;
2、未能按要求组织学生及时完成平时考核环节,学生反映强烈,造成了不良影响;
3、未能按要求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期末考试,试卷邮寄不及时,严重影响了试卷批阅、成绩登录及发布等正常工作。
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1、设有专人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落实《东北师范大学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并有相应的配套制度或措施;
3、现有东北师范大学在籍学生不少于100人;
4、能够按照学院要求及时上报学籍及学生毕业的相关材料;
5、组织学生开展有特色的文化活动;
6、密切联系学生,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解答学生疑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学习中心评选:
1、入学资格审查不严出现大批学生无法注册学籍;
2、新生信息录入、审核不细,出现错误信息,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3、未按时组织学生进行毕业信息采集或未按要求组织学生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相关内容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4、思想工作不得力,遇到问题回避矛盾,推卸责任,出现学生上告现象。
学习中心自身建设考核内容:
1、学习中心组织机构健全,主要领导重视网络教育办学工作,主管领导认真负责工作得力;
2、具体工作人员配备齐全,素质高,工作踏实;
3、教学辅导、考试场所及相关设施配备齐全,能够满足网络教育办学需求。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从事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2、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东师及所属学习中心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为东师网络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五、评选程序
1、学习中心在进行各项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3000字以内的综合自荐材料,可辅以相关影像资料或标志性成果等佐证材料;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字数在1500字以内,上述材料均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zutL427@nenu.edu.cn。
2、学院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初评和最终评定。
六、表彰奖励
1、学院将为受表彰单位制作“东北师范大学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奖牌,先进个人颁发奖励证书;
2、辅以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