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102批次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点击量:

各学习中心负责人及同学们:

东北师范大学2102批次论文答辩工作计划于4月底开始举行。按照论文写作安排,2021年4月9日论文终稿评阅截止,届时将根据论文终稿成绩判定答辩学生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参与答辩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2102批次学位论文写作且终稿成绩获得“及格”以上(含及格);

(2)没有在要求时间内提交“自愿放弃答辩申请书”的学生。

2、参加答辩学生的相关要求:

(1)请在2021年4月6日前向所在学习中心提交本人手持身份证近期照片一张,由学习中心核验无误后提交助学任务《东北师范大学2102学位批次答辩资料》;

3、关于放弃答辩学生的要求:

(1)参加2102批次学位论文写作且成绩合格,但不需要申请学士学位,可以提交“自愿放弃答辩申请书”,申请保留论文终稿成绩;

(2) 请在2021年4月6日前将“自愿放弃答辩申请书”上报到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到助学任务《东北师范大学2102学位批次答辩资料》;

(3)助学任务上报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7日;

4、助学任务上报文件要求:

(1)学生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再附上一份申请答辩的电子表格(附件1)

(2)学生的“自愿放弃答辩申请书”(附件2)需要上传扫描件,学生手写签字,学习中心盖章;再附上一份“自愿放弃答辩学生名单”的电子表格(附件3)

助学任务截止后,高校将对学生的答辩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最终名单将在答辩安排通知中公布,届时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以答辩通知名单为准。

5、重点说明

(1)答辩名单中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保留原终稿成绩,无法申请我校学士学位;

(2)答辩结束后,学位论文终稿成绩、答辩成绩均在及格及以上,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相关要求;

(3)答辩结束后,论文成绩及格及以上,答辩成绩不及格,则可以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

请学习中心通知到2102批次学位论文写作学生, 做好答辩名单确认工作。

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