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学部)、各校外函授站: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已于2017年停止招生,最后一批入学的学生大部分已于2019年7月毕业,为做好目前尚未完成学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拟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进行清理。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学分制和弹性修业年限(高起专和专升本为2.5—6年,高起本为5—7年),不实行‘休学’、‘复学’、‘留级’制度。对于学习期限已满但仍未达到毕业条件者的将自动解除学籍。

本次清理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清理在修业年限范围内的学生学籍。

对于2013年以来入学的高起本和2014年以来入学的高起专、专升本学生,参照学生名册逐人核对其学业情况和缴纳学费情况,未参加学习或未缴纳学费一律取消学籍;已缴纳部分或全部学费,参加部分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本人自动放弃学业的,需填写退学申请表(附件1),办理退学手续。

二、清理超修业年限的学生学籍。

1.清理范围:2012级(包含2012级)高起本和2013级(包含2013级)高起专、专升本及以前各年级在籍学生。

2.清理原则: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至2020年12月底,届时仍未满足毕业条件将无条件取消学籍。

(1)交齐全部学费;

(2)高起本已修得学分超过毕业学分的2/3,高起专和专升本已修得学分超过毕业学分的1/2。

3.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办理流程:

(1)申请延长修业年限须本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附件2),经函授站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229632359@qq.com。

(2)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

4.特别提醒:截止到2019年11月25日未符合毕业条件,也未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的学生将取消其学籍,取消学籍后不能再申请恢复学籍。

望各函授站能对本次学生学籍清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传达本通知精神,若有疑问请咨询学生部房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600。

附件:

    1. 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退学申请表

    2. 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