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2023年12月—2025年7月期间毕业的本科学生,须满足《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东师校发字〔2020〕35号,详见附件1)中规定的全部申请条件。
二、网上申请学位相关事宜
(一)申请时间
2025年9月18日—2025年10月19日(逾期网上信息填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方式
1.自考生、弘成体系网络教育学生:通过本通知提供的网上信息采集系统申请。
2.奥鹏体系网络教育学生:在奥鹏平台上申请(相关通知已另行发布)。
(三)申请流程
1.确认申请资格
学生须依据《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自我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资格。其中,自考生需重点关注 6 门主干课成绩(详见附件 2);若存在课程替代情况,需选择最高课程成绩核算课程平均分。课程成绩将计入学生档案,请务必确保成绩信息准确无误。
2. 准备相关材料电子图片
需提前准备电子版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成绩单(自考生提供毕业生成绩证明)、学位外语认定材料的电子图片,具体要求如下:
照片要求:小二寸蓝底清晰免冠照,须与学信网学历注册的照片一致;电子照片尺寸为 3.5cm×4.5cm,像素 413 像素 ×531 像素(分辨率 300dpi),格式为 jpg,大小不超过 100KB。
特别提醒:照片文件名须为身份证号码(示例:22010219****051812.jpg)。请确保照片清晰有效且与学信网本科学历注册照片一致,若因照片问题导致学位申请失败,或因照片不一致致使学位证书照片与学信网学位注册照片不符,将不予更换学位证书照片,相关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其他材料图片要求:文件名须为本人姓名(示例:张三身份证.jpg、张三毕业证.jpg、张三成绩单.jpg、张三学位外语材料.jpg),格式为 jpg,每张大小控制在 100KB 以内。材料图片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造假,将永久取消学生在我校的学位申请资格。
自考生如需开具《毕业生成绩证明》(半年内开具的证明有效),可联系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苏州北街交汇处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联系电话:0431—84658737。
3.网上申请信息填报
进行网上申请时,申请人可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完成信息填报
(1)手机填报: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东北师范大学申请成人学士学位信息采集(2025 秋)” 页面,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图片并提交。

特别提醒:填写信息时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每人仅允许填报 1 次,确认信息完全正确后再提交。因信息填写错误或材料上传不齐全导致学位申请失败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电脑填报:将以下网址复制到浏览器地址栏打开https://f.wps.cn/ksform/h/write/nyTLUuEw/,进入 “东北师范大学申请成人学士学位信息采集(2025 秋)” 页面,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图片并提交。
三、费用
学生提交材料后,经学校审核合格者需缴纳学位申请费,未缴纳费用视为无效申请。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 号)文件规定:符合学位申请资格的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按每生 200 元缴纳申请费。
具体缴费名单、缴费时间及操作方式,将另行在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jxjy.nenu.edu.cn/)及学院微信公众号(“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公布,请学生密切关注通知,并保持手机畅通。
四、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发放形式
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预计发放时间为2026年3月,网络教育学生请联系所在学习中心领取;自考学生请联系学院办公室郑老师(0431-85099507)领取。
五、咨询电话
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咨询电话:0431-85099507
联系人:郑老师、张老师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
2.东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6门主干课一览表
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