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东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李思仪、金华2名学生主动提出退学申请,经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李思仪、金华2名同学退学。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学习形式 | 考生号 | 姓名 | 专业 |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 2465030111400369 | 李思仪 | 心理学 |
网络教育 | 22W131020001012220 | 金华 | 化学 |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10月10日
如有异议,请具名向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房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60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