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701批次毕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3  点击量:

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701批次(20271月)毕业工作将于20271月初办理完毕。现将本次毕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办理范围

20232024级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截至20261215日,已完成学业且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已完成毕业信息采集,并在智慧云学习平台提交《毕业生登记表》。

二、毕业信息采集与勘误

(一)采集要求

毕业信息采集是毕业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未完成采集者不予办理毕业。请各教学点严格排查2023-2024级学生信息采集情况,漏采学生须于1210日前完成补采。

(二)信息勘误

若采集信息有误,须在20261210日前勘误。因多次采集导致毕业证与学信网照片不一致的,责任由学生自负。若已采集但学信网尚未对接成功,无需重复采集,但需持续关注学信网状态。

三、学生信息核对及修改

(一)基础信息核对

学生登录学生平台,核对以下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电话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前置学历等,如有错误可直接在平台修改。

(二)关键信息修改

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民族等关键信息如需修改,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教学点收取后统一交到学校。学信网信息修改需履行相关程序,因逾期提交影响毕业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学生信息核对及修改工作须在20261120日前完成。

四、网上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须在20261210日前登录智慧云学习平台(https://os.open.com.cn/Account/User/Login)填写毕业生登记表。1210日后,将依据平台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简历和学习总结生成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形成档案后,档案材料里的信息将不予修改。

五、延期毕业申请

满足毕业条件但需延期毕业的学生,须于20261210日前在学习平台点击“延期毕业”选项申请延期。延期仅对本批次有效,但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六、优秀毕业生评选

本次评选对象为2701批次全体毕业生。评选比例及条件详见《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申报需提交《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及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经教学点签字盖章后于20261210日前邮寄至指定地址,逾期无效。

七、毕业证书及档案发放

(一)发放时间

毕业证书及档案将于20271月统一发放至教学点。

(二)延期毕业后续处理

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本次毕业的学生,若在20261215日后满足毕业条件,可在下一批次(20277月)办理毕业。

八、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85099600

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快递请选择顺丰),收件人:王小雪,邮编:130024,电话:043185099600


附件: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附件2 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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