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6号)要求,结合《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现开展我校2022年度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全校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办学单位。
二、编写要求
1.以《东北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中共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行政工作要点》为依据,结合各单位 “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
2.思路清晰,内容扼要,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3.工作计划需经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到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
三、上报内容
1.2022年度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办学单位内部有关非学历教育培训相关的管理文件(已上报单位不用重复上报)
四、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在2022年3月1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15007014@qq.com。
联系人:王冬玲 李艳杰
联系电话:85099908
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