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507批次毕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4  点击量:

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507批次(2025年7月)毕业工作将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毕。现将本次毕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办理范围

2023级入学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已完成学业且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已完成毕业信息采集,并在智慧云学习平台提交《毕业生登记表》。

二、毕业信息采集与勘误

(一)采集要求

毕业信息采集是毕业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未完成采集者不予办理毕业。请各教学点严格排查本批次学生信息采集情况,漏采学生须于5月18日前完成补采,补采通知另行发布。

(二)信息勘误

若采集信息有误,须在2025年6月1日前勘误。因多次采集导致毕业证与学信网照片不一致的,责任由学生自负。若已采集但学信网尚未对接成功,无需重复采集,但需持续关注学信网状态。

三、学生信息核对及修改

(一)基础信息核对

学生登录学生平台,核对以下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电话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前置学历等,如有错误可直接在平台修改。

(二)关键信息修改

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民族等关键信息如需修改,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教学点收取后统一交到学校。学信网信息修改需履行相关程序,因逾期提交影响毕业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学生信息核对及修改工作须在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

四、网上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须在2025年6月1日前登录智慧云学习平台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作为毕业档案将打印装档,6月1日后,毕业生登记表信息错误或简历不完整者,不予修改。

五、延期毕业申请

满足毕业条件但需延期毕业的学生,须于2025年6月1日前在学习平台点击“延期毕业”选项申请延期。延期仅对本批次有效,但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六、优秀毕业生评选

本次评选对象为2507批次全体毕业生。评选比例及条件详见《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申报需提交《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及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经教学点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6月1日前邮寄至下文指定地址,逾期无效。

七、毕业证书及档案发放

(一)发放时间

毕业证书及档案将于2025 年 7 月统一发放。

(二)延期毕业后续处理

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本次毕业的学生,若在2025年6月10日后满足毕业条件,可申请在下一批次(2026年1月)办理毕业。

八、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431-85099600

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部(快递请选择顺丰),收件人:王小雪,邮编:130024,电话:0431—85099600。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