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自发字[2015]1号)

发布时间:2015-10-12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保证收费行为与收费主体相一致。东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关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备案的函》(吉教财函字【2015】33号)、《关于调整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2】35号及《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协议》等相关文件,针对自学考试(二学历)相关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重新梳理、规范。各相关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严禁搭车收费、私设收费项目和超标超项收费。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此收费项目及标准各相关收费单位自发布之日起遵照执行。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pdf


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