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期间都有哪些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吉财综函【2004】276 号”文件要求,自 2016 年秋季批次起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收费标准,
统一执行学费每学分 70 至 90 元、报名测试费每生 120 元。望学习中心严格执行落实,对于拒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校外授权学习中心,学校将进行严肃查处,对
其采取学生不予注册及撤销招生授权等相应处理措施。新生第一学期交纳不低于30 学分学费,第二学期缴纳 20 学分学费,第三学期交足余额部分。缴费方式由学
员自行在网上缴费。
(2)教材费:学生自愿订购教材。由学生自行在平台缴纳教材费。
(3)公共课程统考费:由学生通过统考网站进行线上支付。
2.有何退费规定?如何办理退费手续?
(1)报名费:不可退。
(2)入学测试费:学生在入学考试之前,可向报名中心提交退考退费申请,考试之后不能退费。
(3)学费:学生在学院公布开课之前提交退学申请时,其已选但未开通的课程学费可全额退还;在课程开通之后提出退学申请的,所交选课课程费不退。
(4)退学学生已交公共课程统考费不办理退费。
(5)因资格审验不合格(提供假证或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而退学者,其已学、已选课程的费用不退。
说明:①退学申请时间以学生提交退学申请表时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填写初审意见的时间为准;②开课时间以学院在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③上述因退学所发
生的退款邮寄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生如何选课?每学期可选几门?
学生每学期开学初参照开课计划进行选课。选课时要充分考虑本人的学习条件和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习计划。所选课程一经网上选定并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即不作退选或改选。
4. 课程免修、免考的原则
课程免修是指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以外其他学习方式取得的成绩,符合我院现就读专业课程免修的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开课相应机构认定并且按规
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学生可不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即可获得我院网络教
学计划规定的相应学分。学生免修的课程不再收取学分费用。
(1)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学生必须是我校正式录取的网络教育在籍学生。
(2)申请免修、免考课程必须是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程,免修、免考替代课程在专业层次、教学内容、学时要求上不得低于所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相关要求。
(3)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我校网络教育共同课和专业课的免修、免考,非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只能申
请共同课免修、免考。
(4)要求免修、免考替代课程名称与被替代课程名称完全一致或经我校认定后名称相近的课程。
(5)免修课程不收取学分费用,不要求学生参加该课程学习和考核。
(6)免考课程正常收取学分费用,要求学生正常参加课程学习,但是免去考核环节。
(7)免修课程总学分不能超过该专业总学分的 30%。
(8)免修、免考课程总成绩按 70 分记录。
5. 申请课程免修、免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1)在国家承认其办学资格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已修过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凭原学校的成绩证明材料,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2)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在读的非英语专业专科或本科层次的《大学英语》公共课。
(3)凡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以上考试合格证或达到合格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公
共课。
(4)凡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和二级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课。
(5)凡是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专科毕业,继续报读我校网络教育专升本的学生,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现代远程学习概论》两门课程。
(6)已通过我校网络教育辅修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的课程,可凭借成绩单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7)学籍取消或已经退学但又重新入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上一学籍已经取得合格成绩,并且现学籍仍在开设的课程(免修学分不受限制)。
(8)因申请学位需要,我校网络教育已毕业学生重新入读原专业,可申请免修现学籍仍在开设的课程,免修学分不得超过总学分 30%,其余现学籍仍在开设
的课程可申请免考。
(9)已经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教育学》、《心理学》共同课。
6.如何申请课程免修、免考?
凡申请课程免修、免考者,须在新学期开学 6 周内申请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提供相应材料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2)学习中心对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向奥鹏平台(OES)上传免修免考材料的扫描图片;
(3)高校通过奥鹏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通过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通过审核,并且将未通过原因反馈给学习中心。
7. 课程免修、免考纪律要求
在课程免修、免考审核过程中,如果高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疑义,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原件审验,凡使用伪造证书、证件用于办理课程免修、免考者,
一经查出,取消其免修、免考资格,并按《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8.本科层次统考课程的免考是如何规定的?
以教育部教高[2004]5 号文件规定为准:
(1)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专业类别 |
统 考 科 目 |
理工类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数学专业考“高等数学 (A)”) |
文史法医 教育类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文史类专业考“大学语文 (A)”) |
英语类 |
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
艺术类 |
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
其它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和“大学语文(B)”由 试点学校任选一门 |
说 明:公共外语为非英语和非英语的外语专业学生,暂时考“大学英语 C” |
(2)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3)各类免考条件及其适用的学生范围和免考科目情况如下:


9.办理免考需要哪些手续?
(1)学生持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在学习中心申请免考;
(2)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免考申请表”;
(3)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学生的免考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免考汇总表”,涉及等级证书的材料同时要提供证书的在教育部考试中心
网站上的截图;
(4)网络教育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汇总报送网考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