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点击量:

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弘成远程教育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文件(文件全文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743/202110/t20211013_572004.html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相关工作的管理,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用于招生宣传的招生简章等各类实物宣传品均由我院统一制作。

     二、各校外学习中心如确实需要自行制作的招生宣传品实物图样或通过微信、网络平台进行宣传的方案需要报我院备案,方可制作发布。

       三、请各校外学习中心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收集与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相关的跨区域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的线索,希望通过我们共同努力来净化网络教育招生环境,如发现违规情况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并将表格发送至shaoyf685@nenu.edu.cn。


    附件:跨区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表




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