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仇思楠等3人予以退学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东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仇思楠等3名学生主动提出退学申请,经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仇思楠等3名同学退学。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考生号姓名专业2413010011500065仇思楠思想政治教育2444011211502505危世越法学2344010311104556甘莹莹汉语言文学公示时间:2025年6月24日—26日如有异议,请具名向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反映。...